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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十八屆人大六次會議
關于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監(jiān)管的建議

題 目: 關于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監(jiān)管的建議
發(fā)布日期: 2021-05-27 類 別: A
所屬代表團: 小河代表團 領協代表: 李榮來、李靜

校外培訓機構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一些家長、學生選擇性學習、發(fā)展興趣特長、拓展綜合素質和托管的需求,特別是解決了大部分農村留守兒童課后作業(yè)輔導問題。隨著《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整改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8〕8號)的實施,我縣校外培訓機構在活動場所、師資力量、教學質量和管理等方面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以盈利為目的校外培訓機構問題依然很多。

一是辦學資質層次不齊。目前我縣有80%校外培訓機構按照要求辦理了辦學許可證,非盈利性培訓機構在民政部門進行了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法人登記,盈利性培訓機構由市場監(jiān)管部門核發(fā)了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但仍有20%機構存在證照不全問題,甚至有少數機構無任何手續(xù),私自招收學生收費補課。

二是安全管理存隱患。絕大部分培訓機構租用的是商用房和民居,有一部分場地比較寬敞,但也有一部分吃住培訓在一起,場地狹小,消防設施不齊全,消防通道不暢通。有個別機構無場地,就在自己家里客廳、臥室放上幾張桌子,人員密度大,安全隱患更大。

三是教學質量無保障。校外培訓機構聘請的大多數是辭退的臨時代課教師、剛畢業(yè)或在校的大學生,一部分退休教師,特別是鄉(xiāng)鎮(zhèn)培訓班,有相當一部分教師是文化程度不高的家長,對于日益更新的理念和知識,自己都是模棱兩可,只是檢查家庭作業(yè)完成情況,作業(yè)的正確率都無法保障,更無法進行系統的知識溫習和提升,這與家長要求的質量大相徑庭。

四是培訓內容超標準。相當一部分機構文化課培訓存在超綱教學,大班甚至部分中班幼兒開始學習拼音、寫漢字、加減法計算;提前教學,小學一年級提前學二年級數學、二年級學習英語,嚴重違背教育部零起點和其他教學要求以及兒童身心發(fā)展規(guī)律。

五是補習影響孩子健康。孩子去補課,不但是一筆不小的開支,而且孩子的休息時間得不到應有的保障,就連家長正常的休息時間也會受到影響。周末,本是難得的親子時間,但是,因為補課,家長和孩子都得不到休息。甚至有一部分家長由于攀比,看到別家孩子補課,不想服輸,只好咬牙送孩子培訓,而孩子既無興趣,又耽誤自由活動時間,郁悶不已。長此以往,家長、孩子,關系日益緊張,嚴重影響孩子身心健康。

六是有償補課損教師形象。為保障質量,增加生源,培訓機構想方設法外聘部分在職教師。在職教師參與補課,班級家長會有該教師對本職工作投入不足,甚至故意有降低課堂教學要求,利用職務之便暗示、動員學生參加補課,利用崗位謀取金錢利益的質疑,這嚴重影響了教師在家長、孩子心中的形象。


回復結果:

簽 發(fā) 人: 楊居僑 簽發(fā)日期: 2021-09-08

首先感謝你們心系教育,關心教育事業(yè)發(fā)展。你們提出的“關于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監(jiān)管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校外培訓機構工作開展情況

近年來,隨著校外教育的快速發(fā)展,按照國、省、市的安排部署,我縣持續(xù)加強區(qū)域內校外培訓機構監(jiān)管力度,全縣校外培訓教育機構辦學行為不斷規(guī)范。目前,全縣已審批校外培訓機構共64家,其中鄉(xiāng)鎮(zhèn)19家,城區(qū)45家;學科知識類培訓40家,藝術體育及創(chuàng)新實踐類培訓24家。

(一)堅持依法行政,嚴格機構審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國、省、市有關要求,進一步修訂完善了《旬陽縣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試行)》,確保校外培訓機構設立審批始終保持與黨和國家法律政策高度一致,確保依法依規(guī)行政。按照工作需要以及相關改革要求,進一步明確設立審批職責,2020年10月,校外培訓機構審批事權由縣教體科技局移交至縣行政審批局。嚴把準入門檻,嚴格按照審批程序和設置標準,對申請設立的培訓機構進行審核和實地勘查,經綜合評審合格后方許可辦學,確保審批機構初始辦學條件達標、規(guī)范運行。

(二)加強日常監(jiān)管,規(guī)范辦學行為。縣教體科技局設立職成股,配備工作專干,將原教育股監(jiān)管校外培訓機構職責移交至職成股,進一步細化職責分工,強化業(yè)務主管部門日常監(jiān)管。加強日常巡查督查指導,在春、秋季開學和寒、暑假等重點時段,分別由縣教體科技局、鎮(zhèn)中心校牽頭,會同市場監(jiān)管、行政審批、公安、消防等人員,組建縣、鎮(zhèn)兩個層面工作專班,深入轄區(qū)各培訓機構,督查學校管理、教育教學、安全防范等工作落實情況,下達整改通知書,檢查指導取得辦學資格的機構科學施教、規(guī)范運行,督促引導未取得資質機構加強整改及時辦理許可登記,確因條件差、隱患大的機構予以取締。堅持把年檢作為規(guī)范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的重要手段,每年年底專門安排組織,圍繞辦學條件、學校管理、財務審計、辦學效益等內容,采取機構自查、縣級檢查相結合方式,全面細致組織機構進行一次排查整改,督查指導各機構不斷提升辦學水平。落實黑白名單管理制度,對年檢合格的機構上報市局并經市教體局網站發(fā)布為白名單,對年檢不合格的機構及未經批準登記、違法違規(guī)舉辦的機構予以嚴肅查處并上報市局發(fā)布為黑名單,及時通報機構辦學情況,引導群眾合理選擇培訓機構就學。

(三)堅持依法治理,規(guī)范辦學秩序。按照中省市關于做好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工作部署,印發(fā)了《旬陽縣治理亂辦班亂補課工作方案》,重點治理在職教師參與辦班補課行為和無證辦學行為,組織教師簽訂了“拒絕有償補課承諾書”,將“中小學在職教師不參與亂辦班亂補課、不得從事有償家教”作為教師日常管理和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對組織、參與有償補課的公辦學校教師,依法依規(guī)嚴肅處理。近三年,依據教育部辦公廳等三部門《關于健全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整改若干工作機制的通知》及相關要求,按照“規(guī)范一批,審批一批,取締一批”工作思路,全面排查無證舉辦校外培訓機構情況,會同市場監(jiān)管、公安、消防等部門聯合開展治理行動,有48所機構基礎條件較好、通過整改達到了設立標準予以審批許可,有71所機構辦學條件差、安全隱患多、無法整改到位的依法予以取締。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幾年,縣域校外培訓機構監(jiān)管治理工作,雖取得一定成效,但與上級要求、辦好教育、群眾期盼還有一定差距。目前,主要存在問題表現在:少數機構未經審批許可辦學;少數機構教育教學行為不夠規(guī)范,辦學質量尚待提高;個別已審批、少數未審批機構辦學場所狹小、安防設施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個別公辦教師參與或變相參與校外有償補課;已審批機構辦學整體水平還需提升等。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校外培訓機構監(jiān)管已引起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第十四個五年規(guī)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中明確要求“支持和規(guī)范民辦教育發(fā)展,規(guī)范校外培訓機構”,近期,經中央編委批準,教育部成立了校外教育培訓監(jiān)管司,主要職責是“承擔面向中小學生(含幼兒園兒童)的校外教育培訓管理工作,指導校外教育培訓機構黨的建設,擬訂校外教育培訓規(guī)范管理政策”,校外培訓機構監(jiān)管治理工作將得到更加有力的政策支持。下一步,我們將按照中、省、市的安排部署,進一步強化措施,推進縣域校外培訓機構治理,促進全縣民辦教育持續(xù)健康發(fā)展。

(一)加強日常監(jiān)管治理。加強部門協作,定期會同行政審批、市場監(jiān)管、公安、消防等部門開展檢查排查治理,督促指導已審批機構不斷規(guī)范辦學行為、提升辦學質量水平,引導指導未審批機構及時向審批部門提交申辦資料、完善辦學資質,對于條件差、師資力量薄弱、安全隱患較大的依法予以取締??h教體局和鎮(zhèn)中心校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常態(tài)化監(jiān)管,建立工作臺賬,實行整改銷號閉環(huán)管理,切實提高民辦培訓機構辦學質量水平。切實組織做好年檢工作,系統排查機構辦學條件、學校管理、財務審計、辦學效益等情況,堅持問題導向,加強整改提升。教體科技局監(jiān)察室、股成股設立舉報電話,暢通舉報渠道,發(fā)揮社會監(jiān)督作用,做到有訴必查,違法違規(guī)違紀必究。

(二)加強師資隊伍管理。加強中小學在職在崗教師管理,貫徹落實教育部等七部門《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師德師風建設的意見》,完善師德師風考核評價辦法,簽訂師德承諾書,落實師德一票否決制,嚴肅查處“中小學教師在校外輔導班有償代課”等失德違紀行為,教育引導廣大教師嚴格遵守職業(yè)行為十項準則和“六條禁令”。加強校外培訓機構教師管理,嚴把教師資格關口,凡從事學科知識培訓的教師須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從事體育藝術類培訓的教師須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或相關專業(yè)技能資格,杜絕教師資格不達標人員從事教育教學活動,切實保障教育質量的提升。

(三)規(guī)范機構辦學行為。規(guī)范機構內部管理,指導機構進一步健全完善辦學章程、教師學生、教育教學、財務、安全等管理制度,做到依法依規(guī)辦學。規(guī)范教育教學行為,嚴格落實備課、講課、作業(yè)、考查、評價、時間等環(huán)節(jié)要求,督促做到科學施教,切實減負增效,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加強安全監(jiān)管,督促落實門禁制度、夯實“三防”基礎、落實內部安全管理責任、強化機構內部各類安全教育及演練,切實增強機構安全防范意識,確保師生平安。

(四)加強宣傳教育引導。進一步做好公辦學校“家長學校、家長委員會、家訪”工作,通過家長會、致家長的一封信、家訪等方式,廣泛向家長和學生宣傳有關現行教育政策法規(guī),教育引導家長學生理性選擇校外教育、不盲目跟風、不參加超出校內教學進度內容的超前教育培訓、不加重課業(yè)負擔,鼓勵引導家長學生選擇培養(yǎng)興趣特長類培訓,教育引導學生多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積累經驗、增長見識。繼續(xù)落實好校外培訓機構“黑白單”制度,定期通報機構辦學情況,引導家長學生選擇合法機構就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