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中心 | 手機版 | 繁體 本站支持IPV6

安康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暫行辦法

作者:未知 發(fā)布時間:2020-11-09 16:22 來源:安康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
字體調節(jié): A+ A- 操作:

第一條 為切實推動全市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開展,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考核辦法。

  第二條 按照分級負責、下管一級和客觀公正、注重實效、促進工作的原則開展考核工作。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負責各縣(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門和直屬機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考核;各縣(區(qū))政府負責本級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和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

  第三條 考核內容: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包括組織領導機構、主管部門及工作機構、保障措施制訂及組織實施等)建設情況。
  (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建設和實施情況
  1.政府信息公開屬性確定制度建設和實施情況;
  2.政府信息發(fā)布保密審查制度建設和實施情況;
  3.政府信息公開社會評議制度建設和實施情況;
  4.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建設和實施情況;
  5.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建設和實施情況;
  6.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登記、審核、辦理、答復、歸檔相關制度建設和實施情況;
  (三)政府信息公開情況
  1.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建設情況;
  2.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內容是否完善、操作是否方便、更新是否及時;
  3.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內容的及時性、準確性、全面性;
  4.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平臺(政府網(wǎng)站、政務新媒體、政府公報、新聞發(fā)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建設運行情況;
  5.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情況;
  6.政府信息公開類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答復、應訴情況;
  7.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的制定公布情況;
  8.政府信息查閱場所、設施建設和服務情況;
  9.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問題及改進情況。

  第四條 政府信息公開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牽頭制定考核方案、明確考核指標;
  (二)向被考核單位發(fā)出考核通知;
  (三)被考核單位自評,形成書面材料報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
  (四)綜合考核;
  (五)提出考核意見并審定。

  第五條 考核的方式:采取單位自查、專項檢查、綜合評定等方式進行。
  (一)自查由各單位對照考核內容于每年年底前自行組織。
  (二)專項檢查由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根據(jù)每年工作重點制訂方案,確定檢查內容和檢查單位,并按方案組織檢查。
  (三)綜合評定由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根據(jù)自查情況、專項檢查情況、第三方評估情況、社會評議情況、投訴受理情況等進行綜合評定。

  第六條 政府信息公開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考核辦法,考核結果分為優(yōu)秀、良好、合格、待改進四個等次。優(yōu)秀等次不超過被考核單位總數(shù)的30%。

  第七條 考核結果與當年度目標責任考核掛鉤。未達標的由上一級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進行通報批評并限期整改。

  第八條 教育、衛(wèi)生健康、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環(huán)境保護、公共交通等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yè)單位信息公開工作的考核,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國務院主管部門或者機構制訂的有關規(guī)定,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

  第九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責任編輯:徐冰雪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