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中心 | 手機版 | 繁體 本站支持IPV6
您當前的位置: 旬陽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開> 公告公示> 正文詳情

旬陽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通告(第2號)

作者:佚名 發(fā)布時間:2020-01-27 17:48 來源:本站原創(chuàng)
字體調節(jié): A+ A- 操作: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正處于關鍵時刻,為有效切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途徑,防止疫情傳播蔓延,依照“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lián)防聯(lián)控工作機制”要求(肺炎機制發(fā)〔2020〕5號),結合我縣防控工作實際,現(xiàn)就加強武漢來旬返旬人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加強對武漢來旬返旬人員的摸排。凡2020年1月8日后武漢來旬返旬人員,立即到所在村(社區(qū))進行健康登記,主動接受鎮(zhèn)、村(社區(qū))干部詢問,如實告知來旬返旬車輛乘坐以及來旬返旬后走親訪友等有關情況,不得有任何隱瞞、欺騙。

二、加強對武漢來旬返旬人員健康觀察。凡2020年1月8日后武漢來旬返旬人員接受情況詢問后,主動進行居家醫(yī)學觀察14日,期間不得走親訪友,擅自離開居住地。

三、加強對密切接觸者管理。對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觸者進行規(guī)范管理,落實密切接觸者居家醫(yī)學觀察措施,及時按程序啟動排查、診斷、隔離治療等工作。

四、廣大群眾凡發(fā)現(xiàn)身邊有武漢來旬返旬人員未到村(社區(qū))登記、未進行居家隔離的,及時向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各鎮(zhèn)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舉報電話另發(fā))

五、對拒不到所在村(社區(qū))進行健康登記、接受鎮(zhèn)村(社區(qū))詢問、進行居家隔離的,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guī),依法予以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予以處理。

六、鎮(zhèn)、村(社區(qū))要按照社區(qū)防控工作要求,主動做好武漢來旬返旬人員的監(jiān)測追蹤、科普宣教、健康提示、信息報告、愛國衛(wèi)生運動等綜合防控工作,責任到人、聯(lián)系到戶,確保各項防控措施得到切實落實、不留死角,有效控制疫情擴散和傳播。

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請廣大武漢來旬返旬人員理解、支持、配合,在防控Ⅰ級應急響應期間自覺執(zhí)行。同時,請全縣干部群眾要關心關愛武漢來旬返旬人員,幫助他們克服困難,與他們齊心協(xié)力、并肩作戰(zhàn),打好疫情防控殲滅戰(zhàn)。

本通告從2020年1月27日起執(zhí)行。各鎮(zhèn)村按照屬地負責的要求,廣泛宣傳發(fā)動,確保本通告規(guī)定全面落實。




旬陽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1月27日   




【責任編輯:徐斯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