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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再次階段性調整公積金貸款、提取政策

作者: 發(fā)布時間:2016-12-09 10:05 來源:本站原創(chuà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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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2日,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下發(fā)通知,再次放寬提取條件、降低貸款門檻、加快業(yè)務辦理進度,這是繼今年5月、8月兩次調整貸款、提取政策之后的又一次放招。此舉對進一步提高公積金使用效率、促進房地產(chǎn)去庫存起著重要推動和支撐作用。
  提取條件放寬。購買、建造、大修自住住房5年內,可憑有效證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發(fā)生的住房支出。辦理過公積金貸款的職工,除聯(lián)合擔保方式以外的,在年底前可申請?zhí)崛∮糜谘b修、支付大修基金及物業(yè)費、償還商業(yè)貸款本息。同時,允許重大疾病和家庭困難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因重大疾病或遭遇突發(fā)事件,經(jīng)各種醫(yī)療保險報銷和醫(yī)療救助后,自負費用仍然較高,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可提取。
  貸款門檻降低。職工連續(xù)繳存公積金6個月以上,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還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支持直系親屬購買、建造自住房。未申請過公積金貸款的可申請公積金裝修貸款,建筑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上可申請30萬元,120平方米(含)以下可申請20萬元。為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月還款額與月收入比上限由50%提高到60%。最高限額方面,夫妻雙方正常繳存公積金的最高50萬元,單方正常繳存公積金的最高40萬元。
  辦理進度加快。在按揭貸款辦理過程中,由于不動產(chǎn)登記改革初期預抵押登記辦理時限較長,市公積金中心決定在10月12日起至12月31日期間,對已取得不動產(chǎn)登記中心《預告登記證明》、經(jīng)管理部審批通過的按揭貸款,在開發(fā)商提供階段性擔保前提下,可將預抵押登記程序后置,四方合同簽章齊全即可放款??绻芾聿刻崛」e金償還貸款時,借款人無須到放貸管理部開具證明,受理業(yè)務的管理部通過信息系統(tǒng)查詢和電話確認還款賬戶信息即可辦理。
【責任編輯:段全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