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機構代碼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GB11714《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編制規(guī)則》編制,由八位數字(或大寫拉丁字母)本體代碼和一位數字(或大寫拉丁字母)校驗碼組成。
其中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包括正本、副本和電子副本(IC卡),代碼登記部門在為組織機構賦碼發(fā)證的同時,還要采集28項基礎信息,并按照國家標準對這些信息進行編碼,將這些信息存入代碼數據庫和代碼證電子副本(IC卡)中,供代碼應用部門使用。
代碼登記部門所采集的基礎信息包括:機構名稱、機構地址、機構類型、經濟性質、行業(yè)分類、規(guī)模、法人代表等。
【責任編輯:段全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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