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委:首次建立的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單位和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分別不低于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已建立了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單位和個人,從2009年元月起,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分別提高到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8%,最高不超過12%。
【責(zé)任編輯:賀清玲】
- 上一篇:計算住房公積金工資基數(shù)如何確定?[ 09-02 ]
- 下一篇:單位在聘用員工后在什么期限內(nèi)必須為員工辦理住房公積金?[ 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