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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陽縣物價檢查所關于維護我縣食鹽價格秩序的告誡函

作者:旬陽縣物價檢查所 發(fā)布時間:2011-03-17 20:12 來源:本站原創(chuà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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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縣廣大消費者、食鹽經銷網點、經銷商:
    近日,受謠言影響進而引發(fā)食鹽搶購風波,導致盲目搶購囤積碘鹽現(xiàn)象,群眾反映強烈,為維護食鹽市場價格秩序,現(xiàn)就有關事項告誡如下:
   一、食鹽是人民群眾生活必需品,屬政府定價,國家專營,按統(tǒng)一標準和價格銷售,任何單位和個人均無權擅自提高食鹽價格。各食鹽經銷網點、經銷商必須在店面顯著位置實行明碼標價。
   二、我縣完全有能力確保食鹽市場供應,縣鹽業(yè)公司貨源充足并嚴格執(zhí)行國家價格政策,保障正常供應,希望廣大消費者消除恐慌心理,理性購買,不信謠、不傳謠、不搶購。
    三、各食鹽經銷網點、經銷商要自覺維護市場秩序,自覺執(zhí)行價格政策。如發(fā)現(xiàn)有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牟取暴利、散布虛假信息的價格違法行為,將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guī)定》從嚴從快查處。

旬陽縣物價檢查所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責任編輯:魏代瓊】